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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走进《律师帮帮忙》演播室寻求帮助的倪女士,在与丈夫结婚后,公公婆婆与小两口协商,想一家人一起凑钱将公房买下,并口头承诺房子买下后过户到倪女士名下。谁料,公公去世后,利益当前, 脆弱的口头协议让倪女士陷入过户的困境。延迟22年的房屋过户该如何继续?BTV科教频道14:00首播的《律师帮帮忙》节目中,王兴华律师将帮倪女士梳理当年购买房产的具体情况,跟她好好聊聊借名买房的风险,帮她找到解决问题的破冰点,争取属于自己的权益。
对于公公、婆婆购房的提议,倪女士很快便同意了,于是她出资一万八千元,公公婆婆出资一万元,顺利购买了居住的房屋。对于房产的归属,公公和婆婆曾口头承诺倪女士,会将房屋过户到她的名下。对此,倪女士丈夫的三个妹妹也纷纷表示,今后不会索要该房屋的份额。
距离买房已经过去了22年,房子迟迟没能按照约定过户给倪女士,如今婆婆已经90高龄,她愿意将自己名下的份额都留给倪女士。于是,在2020年,一家人对房子进行了公证遗产处理,三个妹妹各占房产10%的份额,这样的结果不是倪女士所希望的,同时也令她担忧不已。
这两种房屋的处理方式究竟有什么区别呢?倪女士希望能在律师的帮助下,尽快将家中房产的情况算清楚,避免日后再次节外生枝。让我们看看王兴华律师怎么说。
对于房屋的处理方式,无论是赠与还是买卖,实质上没有太大的区别,只是在房屋再次进行出售时,税费会有差别。王兴华律师提醒倪女士,当务之急应尽快将婆婆同意将自己名下的房产份额给倪女士的这件事进行固定。
就目前来看,如果倪女士能够让婆婆订立遗嘱,那么自己便可以拥有房产的绝大部分份额,再加上自己一家长期居住在此房内,根据《物权法》对于居住权方面的相关规定,三个妹妹手握的产权份额实际上并不会对倪女士的居住造成威胁。
对于倪女士希望三个妹妹对自己进行赔偿一事,王兴华律师表示,倪女士出钱的行为,并不能直接转化为产权,如果倪女士想要获得赔偿,会有很大的法律障碍。对于居住权,倪女士爱人的情况再加上家中确实有一定的困难,而且在房子购买的时候,倪女士也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万一要因为分家析产打起官司来,倪女士也会占据主导位置,自己的居住权会受到保护。